为此,记者致电市工商局了解情况。该局工作人员答复:从2014年3月1日起,公司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。公司实收资本以及股东(发起人)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期限不再作为登记事项,不再作为公司章程的重点审查内容。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,公司登记机关在受理公司登记申请时不再收取验资报告。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。但为了保障市场经济持续有效发展,2014年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暂时不包括证券公司、期货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、保险公司、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等27类行业。王先生所说的典当行在这27类行业当中,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。